首先,根据特许权使用费的概念以及应税条件我们不难得知上述案例中集成电路板的完税价格除了进口时需支付的货物价款外,还应该包括后续生产销售环节需向国外B公司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简称《审价办法》),
特许权使用费:进口货物的买方为取得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权利人有效授权人关于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著作权、分销权或者销售权的许可或者转让而支付的费用。
特许权使用费应税条件:
1.特许权使用费与进口货物相关;
2.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构成进口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
3.特许权使用费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