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A INTERNATIONAL

案例资讯

Case
Information

案例资讯
【杭州圣世特】提问空间|禁止进口的旧设备可以按照修理物品或者暂时进出口进口吗?


禁止进口的旧设备可以按照修理物品或者暂时进出口进口吗?

近日,咨询比较多的是旧的显示屏进口被卡住了,问我们能否有办法进口?随设备出口的旧的显示屏进来修理可以吗?

那我们来看一下,旧的显示屏有什么特殊的吗?为什么会有进不来的疑问呢?


旧显示器分析


640 (8).jpg


首先我们先看一下显示器的HS和监管条件。显示器的HS:8528,8528项下大部分监管条件是6.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如下图:


640 (20).png


如上图所示,旧几点产品禁止进口,所以旧的显示器禁止进口,卡住了就直接退运吧。



能用特殊贸易方式进口吗?


640 (19).png


也有很多人说特殊贸易方式能免证,那么旧的显示器能以修理物品,暂时进出境的贸易方式进口吗?

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一般情况下不能通过暂时进出口或者修理物品的方式豁免相关证书。列入商务部、海关总署《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内的旧机电产品,海关通常不受理申报。但在特定的保税区域或特殊批准情况下存在一些例外,具体如下:


01

修理物品方式


  • 一般情况:通常情况下,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不可以采用修理物品的方式进口。

  • 特殊情况: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旧机电产品,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经商务部同意,可以进境维修(含再制造)并复出境。另外,海关总署 2021 年第 45 号公告明确,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开展列入维修目录的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


02

暂时进出口方式


  • 一般情况: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旧机电产品一般不允许以暂时进出口方式进口,以防止不符合要求的旧机电产品借暂时进出口名义逃避监管。

  • 特殊情况:若为了特定的科研项目、文化交流活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等特殊需要,且经评估不存在重大安全、环保等风险的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企业向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提供充分证明材料和合理申请理由,经严格审批或许可获得暂时进出口许可。但这种情况要求严格,审批流程复杂。


     但是商务部基本上不批。


修理/暂时进出能豁免吗?


640 (7).jpg


1.修理物品/暂时进出境免进出口许可证、免部分例如CCC认证等证书,涉及国家安全、公共道德、动植物检疫等限制措施的按照实际规定执行。


2.不免商检(检验检疫)


3.如涉旧机电产品,依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涉及检验检疫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口报关时首先应如实申报货物属性为旧品(代码21),并填报“检验检疫名称”。其次在“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监督管理系统”(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检验检疫模块)判断产品是否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或装运前检验旧机电产品;如果属于装运前检验旧机电产品范围,报关时请随附《免〈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特殊情况声明》如果不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或装运前检验旧机电产品范围,请随附《旧机电产品进口声明》如果属于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不可以用修理物品或者暂时进出口的方式进口,除商务部批准保税区内企业可开展列入维修目录的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外。


4、修理物品如涉两用物项许可证,在进出口时仍需提交。


5、涉及固废的,不允许进口


6、已经在境外使用或者其他符合旧品规定的进出货物必须进行申报,同时进行熏蒸消毒处理或出境时属地海关做旧品消毒单。


法律依据


禁止进口的旧机电通过暂时进出口或者修理物品豁免证书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这些:


· 《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8 年第 7 号修订的《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旧机电产品,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经商务部同意,可以进境维修(含再制造)并复出境。

· 海关总署 2021 年第 45 号公告:适当放宽了对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开展维修业务的限制条件,明确在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区内企业可开展列入维修目录的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的保税维修业务。

· 原质检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145 号: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列入《检验监管措施清单》内且属于 “出境维修复进口”“暂时出口复进口”“出口退货复进口”“国内转移复进口” 四种特殊情况的旧机电产品进口时,收用货单位凭《免〈进口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证书〉进口特殊情况声明》及相关必备材料向口岸机构申报,即无需进口前办理装运前检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 233 号令)第五条 除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外,暂时进出境货物免予交验许可证件。

如果你有相关案件咨询,请联络我司0571-81060943做进一步探讨。


屏幕截图 2025-01-24 172942.png